播映電影:《彩虹芭樂》
時間:2013年10月17日
地點:華山光點電影院 2廳
主持人:
江孟軒(2013台灣國際女性影展行銷統籌,以下簡稱江)
出席與談人:
導演/陳素香 製片/吳靜如
江:我們今天歡迎《彩虹芭樂》的導演跟製片都來到現場,跟觀眾交流互動,這部片算是2009年《T婆工廠》的續集,那我們現在就直接開放觀眾提問題!或是有什麼想法也都可以提出來跟大家分享。
(觀眾QA時間)
Q:為何延續T婆工廠的故事?
A:如果有看過T婆工廠的就知道,在2005年拍攝、2008剪輯完畢、2009年完成發表,所既然已經記錄這麼久了,後來看完《T婆工廠》的觀眾們都很好奇後來主角們的後續狀況,在2009年回訪時,其中發現了各種變化很有意思,因此動念想要紀錄其中的回訪故事、想要追下去。為了給一個交代,就拍了這次的《彩虹芭樂》,把這些答案一次集體在影片中回答。
Q:製作人是否遭遇籌拍困難?
A:其實並沒有特別遇到困難,主要以阿香(陳素香導演)從中觀察記錄拍攝,就和其他紀錄片拍攝相同,不同之處在於只是以集體創作的形式。方才看到內容旁白想起當初製作過程很感動,製、導並無分別,集體創作真的很可貴。
Q:想詢問導演到國外不同的地方拍攝跟短暫停留,是否有遭遇困難或需要克服的地方?
A:經費其實是永遠的麻煩,基本上我們就是積極跟拍,但被攝者由於是當地人,所以安排上甚至交通移動並無問題,但我們跟隨尋訪所以食宿移動都非常順利。
Q:請問那些電影中的主角們,被拍攝者在觀看電影完成作品的想法和反應是怎麼樣的呢?
A:彩虹芭樂的被攝者迄今並沒有面對面的討論機會,但前一部T婆工廠完成之後有曾經討論過,也有被攝者看完因為感覺在台灣快樂的時光已過而傷感,但過去在台灣生活的時光還是開心的。
Q:請問導演為什麼會想針對菲律賓勞工的主題去記錄?
A:因為抗爭案而認識被攝者才進行後續追攝,其實並無刻意選擇。
Q:請問在菲律賓同志伴侶領養小孩是合法的嗎?
A:是以單身領養身分,法律不承認同志關係,但小孩並非法律上認定,而是家庭責任歸屬或教育互動。
Q:菲律賓是否對女同志關係較為開放?
A:一開始旅行的時候到結束,從兩個人變成有許多旅伴,其實大家都很樂意一起去找尋當初在台灣的工作夥伴,那某個現場有其中一個主角與工作夥伴曾經有同志關係,後來的老公也有在現場,但中途其實也有因此關係爭執,緊張關係中包含猜忌、疑慮、嫉妒等,以及各自的關係轉換及角色身分,影片中所有人湊在一起討論女同志話題的場景純屬意外,但菲律賓與台灣跟其他各地一樣,並無對同志特別的友善或敵意。
Q:這個故事是否會繼續拍攝,繼續追蹤這些人呢?
導演A:沒有把握能夠繼續拍攝,但若有機會當然可以!特別希望能夠邀請被攝者能與觀眾互動!
製片A:那也想知道為什麼同志影片那麼多,觀眾卻想繼續看?因為想了解後續幾個主角的生活發展及生命故事。
Q:同志生活在其他地區成為移工是否繼續戀情,環境是否影響而造成不同變化?
A:每個人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都在改變,不只是地理環境上,包含性別及認同的流動與改變。而且台灣跟杜拜的移工政治與法律都不同,台灣齊頭式的階級與分工並無階層差異,但杜拜並不同,依外籍勞工的專才與學歷專長,甚至能夠選擇移民,但在情感上由於是回教國家,對於女性及情感是必須比較壓抑的,但階級差異及貧富差距較大,而外籍勞工反而佔了杜拜人口的絕大多數。
Q:片中處理死亡或葬禮畫面的部分是否有特別的意涵?
A:有許多編排跟討論,以葬禮作為影片的開頭其實也是湊巧,但後來剪輯完畢後覺得也蠻適當的,因後續追攝過程中知道了幾位朋友過世了,曾也有影評人表示是同志哀悼書,這樣的剪輯安排也算是對於我們自己同志朋友的追悼。
Q:TIWA其實做了非常多外籍移工協助的服務,但為什麼針對移工的同志關係做拍攝?
A:其實我們有另一部片在討論台灣看護移工的影片,從踢婆工廠開始這一系列影片其實是意外的,但拍攝完畢後卻意外地非常有成就感,我們感覺到這才是原先追尋拍攝的移工同志面貌,初始只是拍攝抗爭過程,但後來是因為希望揭露身為移工卻沒有選擇雇主的自由,台灣對於外籍移工相關政策十分不合理,但一開始並未針對女同志情誼,這部片的拍攝則是因為拍攝者與被攝者的關係難能可貴,但關係再深厚也追尋不上他們移動的速度,這樣的分開與離散是可預期的,所以也想藉拍攝去紀錄跟了解更多。往後跟隨TIWA的業務內容去累積拍攝素材,若有機會也會希望能夠有拍攝機會。
江:謝謝大家踴躍的發問!那我們今天映後座談就到這裡結束。